种养结合实施方案养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作者:种养结合实 -
种养结合实施方案养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
种养结合实施方案养猪种养结合是全新的发展方向,是创新利用耕地资源、人口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叠加。今年春季开始,县委、县政府针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生态高效生态建设列为第一目标任务责任制,根据四季度、来年的农业产业发展形势和各类目标安排生产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一目标任务,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抓好长效机制落实,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二)建立有机猪健康养殖示范场,是实现猪粪无害化处理的基础和基本条件。当前,我县将建立健全规模猪场示范点3处,省级1处,辐射带动周边农村3000多户养有猪。目前,我县建成了“湖北猪大湖”生态种养基地、“荆州猪库”生态种养基地、“武汉蓝孔雀养殖基地”、“山清溪养野生动物基地”等5处。市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环保局、市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促进了畜牧养殖向高效、优质、生态、安全方向发展。
(三)强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当前,我县建立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其中,肉牛小区生态示范园区内规划建有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存栏生猪500头,存栏肉牛300头,存栏奶牛100头。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投入建设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严禁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根据“三区”发展原则,鼓励积极探索节能环保新模式,鼓励养殖企业建设环保型沼气池,探索实施畜禽粪污厌氧发酵系统和厌氧发酵系统工程,建立农产品生态有机肥发酵、无害化处理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养殖“清洁能源”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争达到2030年全县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85%,其中产生的沼渣有机肥年产量将达90万吨。(省畜牧局、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鼓励养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镇村为单位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引导带动农户进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十二)鼓励各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新增畜禽粪污处理设施1万个,新增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约2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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