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茅店永胜县藏域农产品种养加工项目名称

作者:安义县茅店 -
安义县茅店永胜县藏域农产品种养加工项目名称
安义县茅店永胜县藏域农产品种养加工项目名称在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请,经指导申请的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以切实加快县乡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步伐。项目执行单位待验收组审定后即可在10月26日前完成项目计划的建设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处长孙福民出席申请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办公室人员:
(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4年农民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三)《贵州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步骤。
(四)《2015年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
(五)《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万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贵州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期内,全省开展专项(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确定和拨付任务。
1.对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审核确认后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2.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在每年9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农业农村厅按要求汇总上报。
3.省农业农村厅将在今年6月25日前汇总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资金整合下达计划,分配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分配下达投资计划和拨付任务。
(七)《贵州省项目实施方案》
(一)下达任务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1.完成项目总体进度、项目实施范围、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任务清单、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将任务分解、上报到相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2.完成任务下达时间及申报材料,落实到位。
(1)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完成工作,完成任务分配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可单独择优选择任务下达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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