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种养合作社怎么办理(农民专业种养合作社)

作者:农民种养合 -
农民种养合作社怎么办理(农民专业种养合作社)
农民种养合作社怎么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社的成员,依法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是在本集体内进行的分配使用。
3、如果是采取村委会开垦,所有权由村民签立。
4、农民集体在地上生产生活,就可以得到农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证,此证可以划为农户的书面证明,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5、在土地经营权,如果土地经营权流转,户主双方产生纠纷,土地权益不会发生变化,仍可以享受土地的使用权。
6、此证还可以作为《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法》的配套制度来执行。
7、作为农民集体资产的,将土地经营权以外的个人承包收益分配给了其他的农业承包户,可以得到的分红。
8、集体经济组织还能用其成员的资产作为种业资产。
9、经营者可以将农业转移给农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转移的收益也与种业资产收益相挂钩。
10、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制种、流转、抵押、担保、继承、基金利息等农业转移合同政策。
三、如何合理领取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
1、农民集体确权证书
(1)承包农户身份确认制度的实施。
(2)承包期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签订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合同。
(3)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委员会和农户代表协商确定承包合同的方式。
(4)对承包方依法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协商提出决定。
(5)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检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两证合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农户与承包方共同申请建立了权属档案,以“户”状为基础,由农户单方签字盖章。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3)互换方式: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承包方的协商一致,由农户单方签署书面流转合同。
(4)农户土地互换: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基础上,农户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分歧,由农户单方签署书面流转合同。
(5)农户土地互换: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一个农户中,一方不愿意互换土地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权。
(6)确权颁证:对于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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